晓 君 信 箱



分享到QQ空间

可以再婚吗?

晓君姐平安∶

我认识一个弟兄,婚姻出了问题。他在中国大陆出生,一九八八年全家移民美国,一九九六年回乡探望祖母,在朋友介绍下结识一位比他小两岁的乡下姑娘,跟着闪电式成婚。住了三星期後,返北美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太太到美国来。他是公民,不用一年时间太太便批准到美国来。他满怀高兴亲自回乡接她,可是她已移情别恋,不愿跟他来美国。在他苦苦痴缠下,她终於来了。可到美国後不工作,不理家务,不肯同床。他百般迁就,希望她慢慢适应。半年後,她坚持要返回大陆,说若阻止便要自杀。痴情汉只好买机票送她走。从此去如黄鹤。该弟兄不停打电话回去,都是其父母接,次次都说女儿不在家,写信去石沈大海。後来听说她在申请来美时,结识一位高官,现做了高官的情妇。

我朋友知道後,打电话回去向其父母提出离婚,其父母冷冷答应。於是弟兄在美办理离婚,约三个月便批准。他常参加教会聚会,并把心事与主内弟兄姊妹分享。他把已离婚的过程并想再婚等心意告诉教会的人,不料一个姊妹不加思索,便搬出马太福音十九章九至十节来答覆他,说凡休妻再娶,就犯了奸淫,如果再娶,就不能再回来参加聚会等。他曾请教牧师,但也没得到明确的解答,他为了上述问题常感困扰。现有三个问题,敬请妳为他解答为盼∶

一丶离婚再婚,是不是犯了奸淫?

二丶再婚後是否从此被逐出神家之门?

三丶转会可以吗?还是天下间的基督教会都同样不欢迎呢?

~蒙恩人敬上

亲爱的蒙恩人∶

在我还没有回答你的三个问题前,我想说明两件事:

第一,我不是神学家,也不是牧师,对於离婚丶再婚的了解,并不是权威,一来不代表基督教,二来不代表《中信》,三来也不代表任何宗派或机构。我的看法和立场,纯粹是我个人平日研读圣经的领受,以及从我所尊敬的福音派神学家和牧者的教导而领受的。我之所以敢在这里和你讨论,不过是愿意和你一同看看圣经有关这方面的经文,好方便你日後研究考查而已。

第二,我并不喜欢回答第三者的问题,因为当事人若没有寻求辅助的心,没有想按真理的教训去做,旁人纵有完满的答案,对他也无济於事。所以我鼓励你,请你的朋友与你一同查考圣经中有关婚姻丶离婚丶再婚的章节,从旧约开始,再到新约,按着当时文化背景,上下文理来理解神的心意和处理的方法。求圣灵引导你们进入真理和明白真理,使你们心中有明确的肯定和答案。最要紧的,还是你们要有愿意了解真理和照着真理去实行的心,那麽以後你们决定怎样做,才不致有罪疚感。

另外我想到的是,你的朋友婚姻失败後,身心灵都遭受重大的打击,是不是应该多用些时间反省,寻求辅助,从失败的经历中取得教训,而不是急急又想到再婚呢?是不是他应该先了解择友和婚姻等问题,然後才谈交友丶再婚,免得再重蹈「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经历呢?我相信这些问题,你和你的弟兄都应该仔细想想。

以下是我对你三个问题的一点见解:

第一,离婚不是上帝对人婚姻的本意。但上帝许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主要经文记载在申命记廿四章一至四节丶马太福音十九章一至十节丶哥林多前书七章十至十六节。

旧约申命记记载∶「人若娶妻以後,见她有什麽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别人。」在旧约的摩西律法中,上帝容许人休妻,被休的妻拿了离婚纸,就有自由可以再嫁。从上帝允许「不合理的事」为休妻的理由〔原文「不洁净的事」,不是犯奸淫,因犯奸淫是旧约被石头打死的罪(申命记廿二)〕,可以看到,旧约律法是允准离婚再婚的。

第二处经文是马太福音十九章一至十节。耶稣首先澄清,离婚本不合上帝的心意。摩西许人离婚只因为人的心硬。在第九节,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这「淫乱」原文(Porneia)是泛指各种不同类型性行为方面的罪,直接的解释就是,因淫乱的缘故而离婚是主所容许的。从其中更可申引一个原则,就是当离婚的理由是上帝所允许的,在上帝面前旧的婚约就取消了,那人就有再婚的权利。

在耶稣时代,犹太人仍守着摩西律法在申命记廿四章一至四节的教导。所以当主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时,祂是很清楚当时人常有休妻另娶的事。因此祂在第九节说得很清楚∶「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换句话说,若是因对方犯了淫乱的事,离婚後再婚应不算犯奸淫。

第三处经文在哥林多前书七章十至十六节。此处主要是针对信徒和非信徒的婚姻关系和离婚丶再婚的事。我不在这里作详细的分析。

第二,你的第二个问题是你那位弟兄再婚会不会被逐出教会?答案是看他的教会持什麽立场。若他的教会认为他不应再婚,他可能不被教会接纳。

第三,转教会可以吗?圣经没有提到信徒不可以转教会的事。首先要明白我们一旦接受了主,重生受洗後,就归入基督耶稣,成为上帝家中的一分子,也成为该教会的一分子。上帝给我们地区性的教会,好让我们一同事奉祂,过肢体的生活。但有时因工作丶搬迁丶环境和其他不同的因素而会转会,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在上帝家的身份不变,只是聚会丶敬拜丶事奉的地方改变。若你的朋友是按照圣经原则离婚再婚,他应该不会被教会拒绝。

~晓君

本文链结:www.ccmcn.cn/xj/xj.aspx?id=smxjf478
转载请注明"原载《中信》月刊第478期(新生网www.ccmcn.cn)"。
首 頁期刊阅览灵修小品晓君信箱观点角度时代热点培训资源网上音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