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当为主作见证
方向东
为什么要作见证?
传福音是基督徒基本上都熟知的大使命,教会里常有教导。“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
在主的差遣面前,无论是否牧师,恩赐多少,只在乎你肯不肯。在主的差遣面前,千万不要与神讨价还价,不要推三挡四,也不要心存疑问地反复问主:“主啊,祢差遣的真的是我吗?”对,就是你!你不必辞掉你的职业去作全职传道人,只需要将你所看见所听见的,向你的家人、亲戚朋友和你一切所认识的人见证出来,并且把人带到主面前,让主感动他们。
基督徒不一定都要全时间奉献,都作专职的传道人,但应该作一个“传道的人”,要把传福音的事儿放在心上。耶稣在上十字架以前,把跟随祂的门徒叫在一起,对他们做了很多临别嘱咐,安慰门徒,为门徒洗脚,并且告诉他们:“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除了圣灵为圣子作见证,门徒们都当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15:27)总之,主耶稣非常重视我们为祂作见证。
什么是作见证?
什么叫作见证呢?主曾差派亚拿尼亚对扫罗说:“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徒22:15)作见证的基本原则,是以你在主里的亲身经历作依据,将“看见的”和“听见的”告诉他人。
保罗“亲眼看见”什么?“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照实说出来(参徒9:3、22:6、26:13);保罗亲耳听到什么?“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保罗就照实见证出来(参徒9:4、22:7、26:14)。保罗的亲身经历是什么?是“仆倒在地”,眼睛失明,他也照实见证出来。作见证的目的,是宣扬耶稣是神的儿子,宣扬死而复活的救主耶稣。保罗成为基督徒后,他不仅不逃跑,反而回到犹太人的会堂,他不怕被抓捕,不怕被下监,用自己的见证去与那些祭司、文士、法利赛人正面交锋,为主作见证。
作见证不一定要大有学问,不一定有很多恩赐。只要抓住重点:1)真实:分享自己真实的经历和感受,而不是虚构或夸大的故事。2)简明:抓住重点,避免冗长和繁琐,这样更容易让听众理解和记住。3)具体:描述自己在某个时刻或事件中,如何经历到神的帮助、引导或拯救,而不是笼统地谈论信仰。4)目的明确:宣扬基督,荣耀基督,将神的爱和救恩带给其他人,把人领到神的面前。
有位嗜赌的梁先生,赌马,赌球,赌牌,能赌的都赌。一次被人领去教会,听过讲道,被圣灵感动,立刻悔改,从此戒了赌,赌瘾从身体里、思想意念里全被赶出。他的改变给全家很大的震动,他在家人面前把这一切都归荣耀给主耶稣,结果他太太女儿四人一起感动,决志受洗。他和他全家都在众人面前为神作了十分美好的见证。这完全是神奇妙的作为。
何时作见证?
圣经中有很多立刻行动起来的例子:撒马利亚妇人“立刻”放下水罐告诉人:“莫非是基督”;被鬼附着的人,“马上”回到家乡,向家人和朋友宣传“耶稣为他行了何等大的事”;安得烈“立刻”告诉哥哥,他“看见弥赛亚了”,马上领他到耶稣那里;腓力“立刻”告诉好朋友拿但业,遇见了“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弥赛亚、基督)”,并邀请拿但业:“你来看!”基督徒一定要为基督作见证,并且要“立刻”“马上”去作!有许多人甚至直到离世都没有听见福音,是因为没有人向他们作见证。所以,信主后,向家人、亲人传福音,一直是主的心意。千万不要错过任何作见证的机会,不要让你最亲近的人与福音失之交臂。
向几个人见证?
作见证,不一定要多人场合,即使只在一个人面前,也当作见证,一个一个把人领到基督的面前。
大约在一百年以前,有一个人名叫哈里•佩吉(Harry Peggie),她蒙主的恩典,开她的眼睛,看见她自己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恩赐,不会带领许多人,但是她立志抓到一个人就不放弃,她只会反复对那个人说:“我得救了,你也要得救。”她坚持为他(她)祷告,坚持和他(她)讲话,不得救就不放过。就这样,到哈里•佩吉去世时,她总共实实在在带领了一百多人信主。
倪柝声说:“神的儿子来到地上,祂点了第一支蜡烛,然后再一支支地接着往下点。教会两千多年来,是一支支的蜡烛从头烧到末了,再有一支支的蜡烛又是从头烧到末了;一支一支地往下点,一直到今天,教会还继续在地上,救恩也还继续在地上。有的人点十支,有的人点百支,一支支地点,光就一直不断地接着下去!”耶稣基督“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4, 9)我们为主作见证,就是把那点亮我们的生命之光传递下去,去点亮更多更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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