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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蒙召?

许道良

蒙召是指人对神的呼召有所回应,或领会到神的心意。人可能走迷了路,听见神的呼唤而归回正道;也可能在追求自己的理想中,听见神的呼唤而更改方向。

神的呼召

圣经论及神的呼召最少涉及以下几方面,其分别是步骤多于种类。理论上不应将之分割,但信徒在实践上容易将它们分成三个不相关的呼召。

一、救恩的呼召

自从始祖亚当犯罪之后,人类便与神隔离,死在罪中。神愿意人人得救,因此向人发出呼召,希望人对祂在基督里的救恩积极回应。

这呼召的对象是全人类,不分种族、性别和社会地位。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

主耶稣开始传道就呼吁:“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彼得在五旬节被圣灵充满后,便公开呼召:“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主耶稣对心灵有需要的人呼吁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7至38)最精简的救恩呼召莫过于“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参提前六12)

二、圣洁的呼召

这呼召的对象是在基督里重生的人,要他们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四1)。这是救恩呼召的延续,蒙召者被分别为圣,称为圣徒(参林前一2)。保罗说:“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7)因为成圣与称义息息相关,称义是为成圣,成圣的基础是称义。基督徒“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故此信徒当在神的圣洁上有份,极力追求圣洁(参来十二10,14;彼后一3至11,三14)。

三、事奉的呼召

一般信徒皆认为全时间事奉神,必须首先寻求神的旨意或经历蒙召;而他们的所谓蒙召,往往是强调特殊的神秘经历。旧约学者沃尔基(Bruce Waltke)怀疑这种看法不是出于圣经教导,而是受到异教的影响。沃尔基为“呼召”下了一个精简的定义:“圣灵透过神的话,使人产生内在的意愿,并得到基督的团契所印证。”(Finding the Will of God: A Pagan Notion? Gresham: Vision House, 1995, p.128)这是个别信徒内在的负担与信心团体外在印证的结合。

1.一般性

保罗在罗马书中,为神呼吁所有属基督的人都当将自己献上当作活祭,事奉神(参罗十二1)。每一位信徒皆应当参与事奉,同心建立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参罗十二1至8;林前十二;弗四11至16)。所以信徒理当参与教会的服事,发挥敬拜、栽培、团契、见证等功能。就如旧约的利未人,是神所指定的事奉族群,不需个别呼召。他们都按着班次轮流承担会幕或圣殿的事奉。所以一般性的事奉并不须有非常的经历,作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就理当投入事奉,建立教会。

2.特殊性

但一些特殊事奉,似乎须有神特殊的呼召。所谓特殊,是指受派完成一个不寻常的任务,可能没有前例可循,或不会常常重覆地运作。宣教士喜欢引用马其顿异象解释神对他们的呼召(参徒十六6至10)。但当保罗得到这异象时,他已经在各处传福音,包括大数、利亚、基利家、安提阿等地方。在此之前,他传福音的对象除犹太人以外,亦有外邦人。马其顿只是传福音其中的一站,并不代表向外邦传福音的特殊呼召。故此著名宣教学者Herbert Kane甚至反对使用“蒙召作宣教士”这字眼(Understanding Christian Missions, 2nd ed. Grand Rapids: Baker, 1982, p.41)。否则,大部分信徒就没有传福音的责任感了。

特殊事奉往往是神采取主动,而被呼召的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不配。以下是一些例子:

摩西深感自己缺乏承担神所托付的条件而多次推辞,但神答应将与他同在(参出三、四)。

神呼召基甸时,基甸要求有具体的印证(参士六11至24)。

先知以赛亚面对圣洁的神时,深知自己的罪孽深重。他在经历赦免之后,才有勇气接受神的差派(参赛六1至8)。

先知耶利米自称年幼无知,怀疑自己能否承担神沉重的使命(参耶一4至10)。

作为一国之君,满有才干的大卫王亦坦白承认自己出身卑微(参代上十七16),但神却呼召他来牧养祂的子民,并应许常与他同在(参代上十七7至8;诗七十八70至71)。

先知阿摩司本来是个务农畜牧者,神却呼召他向以色列民说预言(参摩七14至15)。

主耶稣所呼召的门徒都各有自己的职业、抱负与理想;但主是按着自己的心意呼召他们,并非按他们的才能(参可三13至19;路六12至16)。当中只有利未被呼召后大摆筵席庆祝(参路五27至29)。

使徒保罗本来是逼迫基督徒的,却被主呼召传扬福音,并且讲明他将要为主受苦(参徒九1至16)。

巴拿巴本身是先知或教师;但神召他作宣教的事奉(参徒十三1至3)。

神在这种特殊的呼召中,除了委托责任之外还有祂宝贵的应许。那么,牧养教会是属于一般性或特殊性的事奉呢?

先知撒母耳似乎没有清楚的呼召,却有事奉果效的印证。所有的人都知道神立他为先知,牧养以色列民,圣经没有记载他蒙召的经历。神在他还年少的时候曾呼唤他,但那是论及以利家的警告,而不是对撒母耳的特殊呼召(参撒上三)。

保罗和巴拿巴在各城“选立”(举手投票)长老(参徒十四23),禁食祷告,倚靠圣灵。保罗也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指派)长老(参多一5),暗示是神透过祂的仆人拣选教会的牧者,因他们是圣灵所立的长老,作牧养的工作(参徒廿17,28)。满有口才的亚波罗热心向信徒与非信徒讲道(参徒十八24至28),圣经并没提到他如何蒙召。保罗所重视的传道人提摩太似乎是由长辈带领参与事奉的。他被挑选的原因,是他对神有无伪之信心和有生命的品格(参提后一5至7)。

显然的,我们不能从这些例子中得到一个蒙召的绝对方程式;神用不同的方式、人选、环境带领这些人投入事奉的行列。

在华人教会传统中,神往往借一些奋兴家或有能力的牧者向信徒呼吁,将自己摆上,全时间作传道的工作。这些牧者其实就是教会公认的“超级长老”—超越地方教会的框框。他们有属灵权柄,信徒觉得是神借他们呼召了自己。也有很多传道人是透过阅读某段经文,或某些属灵伟人的传记而被感动献身事主。绝少传道人是神直接呼召他们出来传福音或牧养的。故此,有奉献事主的“感动”后,仍须得到教会的肯定与印证,否则就会主观和冲动。

另一方面,教会属灵领袖也应该积极物色、鼓励和培育有领袖潜质的肢体作牧养工作,而不是等他们有“蒙召”经历。

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牧养的事奉和职责,是圣灵带领教会—特别是领导人,选立适合并愿意的人来担当的。这些人具备一些可观察到的条件与素质,有羡慕圣工的心志,感受到神的心意。教会不过印证神在他身上的恩膏。所以当一个人有负担要投入全时间的事奉时,他未信家人的极力反对,不应使他怀疑自己所领的感动。但倘若他所属的信仰群体都反对,他就应该暂时放下这意愿,继续在神面前反省检讨,并继续寻求长者的意见。

事奉神的殊荣

一般信徒皆认为,事奉是担子多于祝福。这是错误的价值判断所带来的结果,以为所付的代价大于神的赐福。保罗为主放弃以前一切所认为珍贵的东西,却觉得事奉神是莫大的荣耀。他看到自己是卑微的瓦器(参林后四1至7;提后二20至21),觉得为主受苦反是乐事。他从来不自怜自怨(参西一24)。他看到凭着自己,根本没有资格来牧养神的羊。神也不期望他以自己的能力作圣工。

牧者的职责是将羊带到青草地上与可安歇的水边,将人的需要与神丰盛的资源相连接。他是与神同工,不是单独承担这任务。不错,在这条事奉的道路上有时会四面受敌、心里作难,甚至遭逼迫,但这并不贬损全职事奉的崇高本质。相反的,永恒的光辉在这些似乎是负面的经历中更显得灿烂。

诚然,世上有什么工作比传扬基督荣耀的福音更伟大呢?有什么理想比事奉宇宙的主宰更崇高呢?有什么承担比照顾主的羊更有价值呢?有什么福气比自己成为别人的祝福更有意义呢?

其实,在有限的时空中,最美丽的东西与永恒的光辉相比,必然逊色。从属世的眼光来看,事奉的选择似乎是一个很大的牺牲;然而,这只是一个缺乏永恒焦点的短视判断。今世所拥有的一切都只是短暂及会朽坏的东西,我们不要忘记自己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是被赦免的罪人,被医治的病人,被领养的孤儿。本来一无所有,何来牺牲之有?

奥林匹克运动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仪式,就是燃点圣火的项目。这圣火是从希腊由不同的运动员传送至举行运动会的场地。虽然这是一条遥远艰辛的路程,负责传送圣火的运动员却都竭尽所能不让圣火熄灭。他们可能需要翻山越岭,不论路途平坦崎岖,都要坚忍向前奔跑,直至达到指定的目的地。是的,这是一个沉重的担子,但从没听闻传送圣火的人有埋怨。他们反倒觉得这是殊荣,因为他们都是在千万选手中被挑选出来的杰出运动员。被选中绝对不是委屈。

为了一个迟早会熄灭的火炬,世人尚且存这心态,何况我们是为了永恒的光辉而承担这事奉的职事,岂不更当引以为荣呢?!

(摘自《牧养与承担》。作者曾任香港播道神学院院长、神学与伦理科教授,美国三一福音神学院客座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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