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功用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
光有三个主要的功用。
第一,照亮道路,引人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晚上在旷野行路最困难,有光就能把道路显明出来。主耶稣是灵魂得救唯一的道路,我们要发光照亮这道路,让人可以看到这条路通向神。
第二,照亮圣经,让人能明白神的话,也用生活证明神的话。我们就像一个照亮圣经的小灯台,有些人读圣经不明白,我们要帮助人明白神的话。我们的生活也是圣经的批注,有时人们不明白经文的含意,看见我们的生活就知道,原来经文是这个意思,因为基督徒把圣经活出来了——我们的生命就是经文的例证。
第三,照亮别人,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缺乏,去找生命之源。当我们传福音时,有人因为成见,不想听基督教的信息,但他们对生命的见证无法视而不见。他们看见我们里面的平安、喜乐、仁爱、宽广,发现我们有基督的生命在里面,好像活水的江河,不像他们那样枯干。两种生命产生很大的对比,因此人愿意来寻求认识神。
~林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