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件事
从此,祂教训他们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可8:31)
主耶稣说,身为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祂有四件事必须要完成:
首先,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主耶稣虽然是神的儿子,但祂还是自称为人子,因为祂甘心成为人。“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2:6-7)
在福音书中,主耶稣共有65次用人子来称呼祂自己,这与祂接受彼得称祂为基督并不冲突。为了担当世人的罪,祂必须受许多的苦,祂不逃避,反倒甘心受苦,显明祂的爱和对天父旨意的顺服。
第二,祂必须被长老、大祭司和文士弃绝。这三类人代表国家宗教领袖,是犹太人最高的宗教民事法庭,主耶稣要受到他们的审判。
第三,祂必须被杀,作世人的代罪羔羊。
第四,过三天祂必要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这是神确认祂身份和工作的明证。“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张西平